帮助列表 > 督学篇 > 责任督学

一、责任督学的来由

      为健全学校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根据《教育督导条例》有关规定,特研究制定《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简称《办法》)。

  实行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与学校和社会联系、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延伸教育督导的触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和完善本地挂牌督导的措施和办法,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办法》的要求配足责任督学,在2013年底前将挂牌督导制度覆盖所有中小学校,并及时将有关实施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实行挂牌督导工作进行检查。

二、督学人的身份

      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

三、督学人的审核

      督学人目前如需申请的话,请联系客服进行相关操作。

四、督学人的职责

      督学审批成功后会看到各角色用户提出的问题,督学人需做出相应的解答,或者将情况反映上报给相关部门。

五、督学回复

      督学人不管是手机端还是网页版都可以进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