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使用合作协议

欢迎使用“知校”平台,请仔细阅读以下协议,充分理解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如果你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你对本服务的登录、查看、发布信息等行为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意味着你将同意遵守本协议下全部规定。

一、【协议的范围】

1.1 本协议是你与大连泰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硕科技”)之间关于你使用知校平台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1.2 本服务是泰硕科技向用户提供的信息发布、家校沟通、信息管理以及与此相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

1.3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泰硕科技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服务声明、业务规则及公告指引等内容(以下统称为“专项规则”)。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你同样应当遵守。

二、【单位注册与认证】

2.1 你在使用本服务前需要申请注册本单位基本信息,请遵守相关使用协议以及泰硕科技为此发布的专项规则。

2.2 在注册本单位时需要选择单位类型,且选择后将无法更改。

2.3 用户提交本单位基本信息后,将由泰硕科技对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核与认证,认证服务内容仅限于对用户提交的资料及信息进行甄别与核实,泰硕科技将对用户提交的资料和信息进行合理、谨慎的形式审查,但在合法权限和合理能力范围内,泰硕科技无法实质审查用户的实际经营、运营以及推广等行为,并不为此提供任何担保。因用户行为导致与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发生争议的,由用户独立对外承担责任,因此给泰硕科技、其他用户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你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为向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服务,你同意授权泰硕科技可以委托第三方对你所提交的认证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进行独立判断后确定认证结果。同时,为依法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在先权利并规范平台运营,审核通过后的单位信息才可以正常使用。

2.4 申请人基本信息采取实名制,用户应当如实填写和提交单位注册与认证资料,完成信息登记,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泰硕科技依据你填写和提交的单位资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其他用户展示你的注册信息。如用户提供服务或内容需要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或进行备案的,用户应当在注册与认证时进行明确说明并提交相应的许可或备案证明。否则泰硕科技有权拒绝或终止提供本服务,因此给泰硕科技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你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泰硕科技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用户许可泰硕科技不会向第三方主动公开、透露用户个人信息。泰硕科技对相关信息采用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3.2 你在申请本服务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若你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3.3 泰硕科技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你的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3.4 未经你的同意,泰硕科技不会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你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5 泰硕科技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若你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使用服务前,应事先取得你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3.6 你应对通过本服务了解、接收或可接触到的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用户在内的任何人的个人信息予以充分尊重,你不应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四、【用户行为规范】

4.1 信息内容规范

4.1.1 本条所述信息内容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帐号头像、名称、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及认证资料,或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等发送、回复或自动回复消息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知校平台服务所产生的内容。

4.1.2 你理解并同意,知校平台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你不得利用知校帐号或知校平台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干扰知校平台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4.1.2.1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不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利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的;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1.2.2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4.1.2.3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4.1.2.4 发表、传送、传播骚扰信息、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内容;

4.1.2.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干扰知校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4.2 平台使用规范

4.2.1 本条所述平台使用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申请认证、帐号运营推广以及其他使用知校帐号或知校平台服务所进行的行为。

4.2.2 你不得利用知校帐号或知校平台服务进行如下行为:

4.2.2.1 提交、发布虚假信息;

4.2.2.2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帐号、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的;

4.2.2.3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4.2.2.4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4.2.2.5 填写和提交帐号注册与认证资料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运营行为与注册或认证信息所公示身份无关的;

4.2.2.6 未能按照知校平台业务流程注册和使用本服务,违反本服务功能限制或运营策略,或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前述流程、限制或策略,干扰知校平台正常运营的;

4.2.2.7 未经泰硕科技书面许可利用其他知校帐号和任何功能,以及第三方运营平台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

4.2.2.8 未经泰硕科技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通过其他第三方工具、运营平台或任何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的;

4.2.2.9 利用知校帐号或知校平台服务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

4.2.2.10 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4.2.2.11 仿冒、混淆他人帐号昵称、头像、功能介绍或发布内容等,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4.2.2.12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产品正常运营或泰硕科技未明示授权的行为。

4.3 对自己行为负责

你必须为自己注册帐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你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你应对本服务中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泰硕科技无法且不会对因前述风险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五、【帐号管理】

5.1 帐号使用权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5.2 知校帐号密码由你自行设定,泰硕科技会采取并不断更新技术措施,努力保护你的帐号在服务器端的安全。你需要采取特定措施保护你的帐号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妥善保管帐号与密码、安装防病毒木马软件、定期更改密码等措施。当你使用完毕后,应安全退出。你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帐号或密码信息。因你保管不善可能导致帐号被他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遭受盗号、密码失窃)或信息数据泄漏,责任由你自行承担。你理解并同意,在你未进行举报或提出帐号申诉等方式明确告知泰硕科技帐号被他人使用或信息数据泄漏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前,泰硕科技有理由相信该帐号行为是你使用帐号的行为。

5.3 在你怀疑他人在使用你的帐号或密码时,你同意立即通知泰硕科技。如果你当前使用的帐号并不是你初始申请注册的或者通过泰硕科技提供的其他途径获得的,但你却知悉该帐号当前的密码,你不得用该帐号登录或进行任何操作,并请你在第一时间通知泰硕科技或者该帐号的初始申请注册主体。如果泰硕科技发现你并非该帐号初始申请注册主体,泰硕科技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终止你使用该帐号。

5.4 你理解并同意,为保护你及其他用户的数据安全,防止用户信息泄露、毁损、篡改或者丢失,泰硕科技有权对你接入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水平审查、安全水平审查、主体资质审查等,并根据审查结果向你提出防入侵、防病毒等措施建议。若你的信息系统仍无法符合保护用户数据安全的要求,泰硕科技有权拒绝或终止提供本服务。

5.5 如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以及专项规则的规定,泰硕科技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随时限制、冻结或终止你对知校帐号的使用,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使用。由此给你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用户资料及相关数据清空等),由你自行承担。

5.6 如果你的知校帐号被盗、密码遗忘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登录,你可以按照泰硕科技的申诉途径进行申诉。泰硕科技并不承诺你一定能通过申诉找回帐号。

5.7 为了充分利用帐号资源,如果你存在长期未完成注册、注册知校帐号后未及时进行初次登录使用,或长期未登陆使用知校帐号等情形,泰硕科技有权终止该帐号的使用。

六、【收费服务】

6.1 知校平台部分服务是以收费方式提供的,如你使用收费服务,请遵守相关的专项规则。

6.2 泰硕科技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方式进行修改和变更,也可能会对部分免费服务开始收费。前述修改、变更或开始收费前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如果你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或付费内容,则应停止使用该服务。

七、【数据的储存】

7.1 泰硕科技不对你在本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7.2 泰硕科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单个用户在本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并在服务器上为其分配数据最大存储空间等。你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备份本服务中的相关数据。

7.3 如果你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泰硕科技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你的数据。在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泰硕科技没有义务向你返还任何数据。

八、【风险及免责】

8.1 你理解并同意:为了向你提供有效的服务,本服务会利用你终端设备的处理器和带宽等资源。本服务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数据流量的费用,用户需自行向运营商了解相关资费信息,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8.2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须自行承担如下泰硕科技不可掌控的风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8.2.1 由于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等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引起的信息丢失、泄漏等风险;

8.2.2 用户或泰硕科技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8.2.3 用户操作不当或通过非泰硕科技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8.2.4 用户发布的内容被他人转发、分享,因此等传播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8.2.5 由于网络信号不稳定等原因,所引起的知校平台登录失败、资料同步不完整、页面打开速度慢等风险;

8.2.6 其他泰硕科技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8.3 你理解并同意,用户通过知校平台群发的内容可能会被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复制、转载、修改或做其他用途,脱离你的预期和控制,用户应充分意识到此类风险的存在,任何你不愿被他人获知的信息都不应在知校平台发布。如果相关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向知校平台投诉,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8.4 泰硕科技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或行为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泰硕科技的义务或承诺,泰硕科技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违规情形或进行相应处理。

8.5 你理解并同意,因业务发展需要,泰硕科技保留单方面对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撤销的权利,用户需承担此风险。

九、【知识产权声明】

9.1 泰硕科技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泰硕科技所有,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所产生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9.2 为向所有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泰硕科技可能会对知校平台上公开非保密内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搜索、链接等服务。

9.3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泰硕科技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泰硕科技所有。

9.4 泰硕科技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图标及LOGO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泰硕科技所有。

9.5 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务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其他未经泰硕科技、用户或相关权利人许可的第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十、【法律责任】

10.1 如果泰硕科技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帐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删除部分或全部用户、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泰硕科技也有权依照本协议及专项规则的规定,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服务。如果你发现任何人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以其他不当的方式使用知校平台服务,请立即向平台举报或投诉,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10.2 你理解并同意,泰硕科技有权依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违规的任何人士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用户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0.3 你理解并同意,因你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你应当独立承担责任;泰硕科技因此遭受损失的,你也应当一并赔偿。

十一、【其它】

11.1 你使用本服务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泰硕科技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你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你继续使用知校平台服务,即视为你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你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知校平台服务。

11.2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

11.3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1.4 若你和泰硕科技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1.5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1.6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附责:

关于打击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9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二. 根据我国网络发展的现状,国信办鲁炜主任提出了网络空间的“七条底线”,我们每位网民在自由表达自己意见和诉求的同时,也要遵守“七条底线”,文明上网,争做文明网民。 

七条底线

1.法律法规底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时候,无论是网上网下,都将始终做到违法必究;

2.社会主义制度底线,为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地制度保障,我们要积极拥护社会主义及社会主义制度;

3.国家利益底线,作为国家公民,时刻维护我们伟大祖国的利益,这也是宪法赋予我们每位公民的光荣义务;

4.公民合法权益底线,我们在网络反腐的同时,切忌不能以“艳照”等不健康、不正当甚至违法手段对别人进行,否则不仅触犯法律,也侵犯了无辜者的合法权益;

5.社会公共秩序底线,网络世界必须也要遵循一定的秩序规则,唯有如此大家才能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的网络环境;

6.道德风尚底线,崇尚美德在我国延续几千年的优秀传统,网络空间里也要讲道德,不做有违道德之事;

7.信息真实性底线,要求我们在上网时一定要实事求是,而不能以讹传讹、散发谣传,积极宣传政府部门发布的真实信息。

七条底线是根本,不能突破;是方圆,不能逾越。我们广大网民积极宣传落实“七条底线”,争做文明网民,净化网络空间,还网络一片“蓝天”。